北京大学

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(EMBA)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

学制:2-3年

培训费:72.8万

方式:周末班集中班

地点:广东

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(EMBA)非全日制研究生,学制2-3年,学费为72.8万元,利用周末和集中授课,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,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。

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创办于2004年,是集教学、研究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学院,由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教授担任创院院长。2008年8月,汇丰银行捐资支持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商学院,正式冠名为“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”。学院的目标是建设国际化的教学环境,致力于经济、金融、管理、财经传媒的前沿学术研究,建设一流的“商界军校”,培养有领导力、有自制力、有远大视野的商界与各界领袖。

  在迈向国际一流商学院的进程中,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(EMBA)项目以国际化的教学体制、多元化的教育理念和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立足点,通过系统教学与交流互动,理论联系实践,从专业知识、综合素质、国际视野、社会责任等方面重点提升学生的战略思考能力和创新开拓能力,培养具有“改变自己,改变世界”理想和“智慧于心、成就超群”能力的商界领袖。


一、报考条件

  ✔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  ✔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  ✔ 非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。

  ✔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,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,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,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证书,毕业后有10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,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。


二、报名时间

  第一批(已结束)

 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:2022年4月19日

  面试时间:2022年4月26日、27日

  第二批(已结束)

 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:2022年5月31日

  面试时间:2022年6月8日

  第三批(已结束)

 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:2022年7月12日

  面试时间:2022年7月20日

  第四批(已结束)

 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:2022年9月9日

  面试时间:2022年9月17日

  第五批(进行中)

 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:2022年10月10日

  面试时间:2022年10月15日


三、报名流程

  (一)报名申请

  1、登陆官网首页,点击“在线报名”,完成预报名申请。

  2、或致电40018-40118,了解课程信息,索取并填写报名资料。

  (二)提交申请材料

  ✔北大汇丰EMBA报名表一份;

  ✔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(考生如持国内2001年(含)之前学历证书报考,须经教育部相关认证中心认证,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;如持国外/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,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);

  ✔身份证扫描件;

  ✔个人名片;

  ✔个人简历;

  ✔推荐信两封;

  ✔公司简介(一页A4纸)、公司组织架构图及个人所在位置(需加盖公章)。

  (三)资格审核及提前面试

  资料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被通知参加学校面试。

  (四)网上报名

  联考网上报名时间: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,每天9点-22点。

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

  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。

  (五)网上信息确认

  申请人在指定时间(2022年10月-11月上旬)内根据报考点要求在“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”进行网上信息确认。逾期不补。

  (六)笔试

  按照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安排,EMBA联考笔试于2022年12月24日举行。

  考点设在北京大学本部。


四、录取

  采取“申请审核-报名考试-择优录取”的方式进行,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。申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,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的EMBA联考笔试,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。

  2023年开学时间:春季(具体时间待定)。


五、学习方式、地点与年限

  学习方式:非全日制在职学习,每月集中授课四天,周四至周日。

  学习地点: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(深圳大学城内)。

  学习年限:学习年限为2年。


六、学历与学位授予

  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,依《北京大学章程》,经学校批准,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

七、学费信息

  以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(校本部)》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。


八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

  对在报名、初审、复试、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申请人,学校和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对弄虚作假者,不论何时,一经查实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学籍、学历、学位。对在校生,将通知其所在学校,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,直至开除学籍;对在职考生,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,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。构成违法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其中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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